35岁男遭妻子家暴后跳楼 公安局拒绝立案
原始发布日期: 2026-05-29 发布者:虫子字变大 字变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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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发人送黑发人,这份锥心的痛也许只有失去孩子的父母才能体会。 为给死去的儿子讨个说法,重庆62岁的代鸿和前妻许虹已经奔走了两年多。 他们诉称,独生子代夫在35岁生日之前,因为被儿媳孙某追打至8楼厕所外的空调板上后,又遭到儿媳妇的持续精神施压,最终,于2024年1月24日早上从室外空调板上跳下身亡。 悲剧发生之后,代鸿和许虹先以儿媳孙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向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报案。但沙坪坝公安分局审查后,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决定不予立案。 代鸿今年5月24日告诉记者,他们对警方不予立案复议未果后,向沙坪坝区检察院申请了不立案理由审查。检察院认为,警方不立案理由成立。 ![]() 无奈之下,去年8月,他们向沙坪坝区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刑事自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2条的规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希望以这种方式追究儿媳的责任。截至目前,沙坪坝区法院仍未就此事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女儿教育问题引发夫妻矛盾 父亲代鸿回忆说,生于1989年的儿子和1990年的儿媳妇是某师范学院同年级不同院系学生,爱情始于校园。大学毕业后不久,两人一起来到代夫老家重庆彭水县工作。13年12月27日登记结婚。 然而回忆起婚礼当天的一幕,母亲许虹至今难忘——因为孙某吃灌汤包不想弄脏自己的大衣,就让儿子代夫用手为她接汤汁。汤汁太烫,代夫没有完全接住,还是弄脏了衣服,孙某便当场对代夫进行打骂,亲戚朋友多方规劝也没有停下。 2014年6月24日,两人的女儿诗诗(化名)出生。事发的导火索是孙女的教育问题,但许虹认为根本原因还是钱,她未能兑现给孙某10万元住房公积金。因为退休提取公积金时,定期存款一年有赠品,她便将提取的公积金全部存了定期。 2024年1月23日吃晚饭时,孙某表示,女儿诗诗期末考试语文没考好,该学科由代夫辅导,便提出罚代夫5万元。“代夫当时笑嘻嘻地说,‘我哪里有钱给你’”,于是当晚便爆发了矛盾。 孙某则表示,争吵的原因并不是因为钱,而是孩子的教育问题。 妻子的家暴与丈夫的躲避 次日早上7点多,矛盾再次爆发,许虹在客厅看到孙某抓着代夫的头发进行捶打,劝停两人没多久,孙某又拿着塑料叉衣棍追着代夫打。 孙某说代夫将她手机拿了不还她。在代夫跑出房门准备穿鞋去上班时,孙某又拦住他,让他归还手机,并把5万元钱“罚款”交了。看到孙某又要拿叉衣棍殴打,代夫便又从门口跑回过道旁的厕所,并将厕所门反锁了,孙某赶来用力踹厕所门。 孙某则表示,因为代夫藏了她的手机,她急着要去上班,催问不得的确用叉衣棍打了丈夫,此外代夫平时上厕所时间较长,她急着要手机,就踹了厕所门。 当孙某把厕所门锁弄坏并将门打开时,许虹看到,当时代夫已经从厕所的小窗户钻到窗外悬空用于放置空调的水泥板上站着。水泥板近1米长、0.8米宽。 ![]() 许虹说她听到孙某对代夫说“你要死就去死,你不配活在世上,我捅你下去,死了算了”,说罢,竟拿着叉衣棍捅了过来,她急忙用身体顶住叉衣棍,在顺势夺下叉衣棍的同时,她回头将孙某推出厕所,并堵住厕所的门不让孙某再次进入。 女儿诗诗也证实,母亲有说让父亲跳下去死了算了。此外,她和父亲每天都要被母亲说像受气包。 孙某却赌咒发誓说,许虹的说法不实,她没有用叉衣棍捅,更没说过让代夫去死的话。 ![]() 代夫去世后,家中保持着事发当天的凌乱,其母亲和女儿在外租房居住 持续精神施压下的跳楼 孙某走出厨房后,许虹急忙赶在孙某之前堵在厕所门口,她不停劝代夫“进来”。 孙某则说,她之所以没劝代夫,首先是在气头上,她认为代夫是成年人,不会随意做出轻生举动;其次公婆已经在劝了。 接到孙某的报警电话之后,民警当天8点31分联系小区物管保安,让保安先行赶到事发的8楼家中。保安的笔录材料显示,赶到时听到孙某对代夫喊“你跳嘛,你跳下去嘛”“你不配活在世上”。窗外的代夫则说,“我脑壳痛,我要冷静下”。保安汪某说急忙对情绪激动的孙某进行制止。 8点40分左右,119和110都赶到了现场,民警也劝代夫先进来。但此时,孙某跑到代夫能看到的屋外换鞋,并大声说要去找代夫的单位领导告状。 8时42分许,现场民警喊许虹,说代夫在喊他。原本以为警察已将代夫劝进来,但许虹没想到,走到厕所门口时,代夫却决绝地喝止她继续向前,并且神情茫然地说,“妈,诗诗就拜托给你了”。 “我不帮你养娃儿,你自己的娃儿自己养。”许虹哭着朝代夫喊道。但回应她的,却是代夫无声地仰面朝楼下倒去。 警方不予立案,父母刑事自诉 处理完儿子后事,代鸿和许虹将此事详情向律师、法官进行咨询,对方均认为,孙某作为代夫的配偶,在其处于危险境地时,非但不予施救,反而不断进行精神施压,最终造成了代夫精神崩溃跳楼,孙某的行为涉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成立不作为犯罪。 但沙坪坝公安分局最终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称该局审查认为,该控告没有犯罪事实。警方作出不立案决定,主要基于代夫自己爬到窗外,且是代夫自己跳的,警察到场完成了刑事阻断。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喜丰认为,警方和检方不予立案的理由是“没有犯罪事实”,可能是考虑到代夫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应当知晓跳楼的后果。 沙坪坝区检察院审查后2025年4月11日作出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认为,警方不予立案理由成立。检方向代夫、许虹释法时认为,跳楼是代夫自己的选择,且是大概率事件,孙某报警完成了部分救助。 代鸿和许虹却认为,孙某的报警其实是进一步对代夫施压,若代夫跳楼是大概率事件,不会在窗外持续站30分钟。无奈之下,2025年8月,代鸿和许虹向沙坪坝区法院提出刑事自诉,请求法院追究孙某的刑事责任。 代鸿说,提交刑事自诉状已经足足9个月了,但目前法院仍未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同时,事发至今,诗诗随奶奶一起生活,儿媳孙某分割了3/4的财产,但从未支付过抚养费。 “如果我儿子是自己想不开跳楼,我不埋怨谁。”代鸿说,一想到儿子被持续施压后跳楼,他就得努力通过法律途径为其讨个说法。“我也希望能够通过这个案件,给有相同经历的年轻人一个警醒,避免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 来源:新闻坊、澎湃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