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室挥拳击退赤裸继父 受害人传讯亲属求助
社交媒体通讯是今天不同或缺的电子传讯方式,也可以协助法庭判案。纽芬兰省圣约翰斯(St. John's)法庭最近审理一宗案件,案中男子被控性侵犯继女,法官就是依据社交媒体短讯和其他证据,裁定男子罪名成立。
纽芬兰省最高法院周五进行量刑聆讯,男子的身分不能公开,因为法官颁下新闻禁令。在审讯中,十几岁的受害人说,她的继父在寓所内侵犯她。
她说,她在淋浴,继父裸身进入浴室。
法庭听取证词说,她的继父抓住她,将她按在浴室地板上,开始猥亵行为。女孩极力反击,大声尖叫,以拳头击打他的面部,直到他退后,爬出浴室。
男子离开后,她背靠门坐下,将脚顶在梳妆台上,防止他再度入内。
她后来回到自己的卧室,向一名亲属发短讯。「我的老天,他刚想和我发生性关系。我在浴室内,他裸身站在那里,我拳打他面部多次,我很害怕。」
那是法官帕奎特(Deborah Paquette)认定被告罪名成立的一个关键原因,她在裁决书中说:「她用能力范围内最好的方式求助,用手提电脑发讯息。」
帕奎特说,这个信息和女孩的证词、证据吻合。
女孩在受害人创伤声明中说,继父袭击她,她「命中每一秒钟都有恐惧感」。
「现在所有男人都令我紧张,我觉得我会随时崩溃,我想过自杀,一了百了」。
在量刑聆讯中,控方求刑5到6年,辩方要求14到24个月,法官定于2月19日判刑。
(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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