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城一少年去年被發現試圖離境,參加極端主義組織「伊斯蘭國」。CBC電視圖片 亞省一個17歲的少年,涉嫌試圖出國,參加極端主義組織「伊斯蘭國」(IS)在伊拉克和敘利亞的戰鬥行動,原本面對兩項與恐怖活動有關的罪名,並排期下個月受審。不過,聯邦檢控部近日突然宣布不予起訴相關控罪,但未有解釋理由。
可於限期內要求重新起訴
2015年3月,當時只有17歲的疑犯在愛城附近的博蒙特(Beaumont)遭警方拘捕。當局稍後控告他兩項控罪,包括試圖出國參與恐怖主義組織,以及試圖出國從事特別是謀殺的恐怖主義活動。其中參與恐怖主義活動罪,屬《加拿大刑事法典》(Criminal Code of Canada)第83條的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監禁14年。
皇家騎警有權在2017年9月20日之前,要求重新提出起訴。按照加國《青少年犯罪法》,案中疑犯的身分獲得保密。 本報記者 (星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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