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爱城网
爱城网

爱城网

埃德蒙顿中文网

埃德蒙頓門戶網站
新闻» 加国新闻
埃德蒙顿中文网 埃德蒙顿中文网

多伦多華生偷信用卡遭遣返 指程序不公提覆核敗訴

原始发布日期: 2017-06-17    发布者:玉山

           


■法官認為該華生在辛力加學院攻讀國際商業,理應能應付英語。網上圖片 

■有中國留學生因盜竊他人信用卡罪成被遞解出境。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報道

一名來自中國25歲留學生,去年初涉嫌盜竊他人信用卡罪成,被判軟禁在家170日,他之後申請在加工作簽證不獲受理。該學生不服聯邦公民及移民部決定,向聯邦法院申請司法覆核,原訴人指移民部的決定程序欠公允,法官最後裁決,不認為移民部裁決存有任何偏見及錯誤,判留學生敗訴。

向聯邦法院提出司法覆核中國留學生,在2012年9月獲簽證到辛力加學院(Seneca College)升學,去年1月被控盜竊信用卡,被法庭判處170日在家軟禁,去年5月向移民部申請畢業後工作簽證,在7月時被移民部否決申請。原訴人出席聽證會,最終原訴人被移民部裁定因干犯罪行需遞解返原居地。

原訴留學生對移民部遞解令不服,向聯邦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質疑移民部於第2次聽證時,明知其英語程度有限且沒有法律代表與傳譯員在場,仍繼續聽證過程而作出上述裁決,存在錯誤與程序不公,要求重新審視移民部決定。

官信留學多市英語能力

聯邦法院法官在判詞中指出,原訴人提出4項質疑,包括原訴人能說及理解英語有限,是否導致移民部作出錯誤決定;原訴人若有機會於法律代表陪同出席現聽證會,是否能彰顯公平性;移民部總結原訴人干犯嚴重罪行是否出錯;移民部有否證據證明,是原訴人放棄在聽證時使用傳譯員及法律代表權利。

法官形容原訴人司法覆核重心是聽證程序公正與否,首先原訴人聲稱自己英語能力薄弱,若沒有傳譯員協助,對聽證程序並不清楚,不過法官相信原訴人於2012年到多倫多留學,在辛力加學院攻讀國際商業,英語該能應付自如,據移民部聽證會紀錄,原訴人出席聽證會時,表達對基本狀況甚是理解,紀錄亦顯示當移民部代表清晰問其是否明白程序時,原訴人清楚地回答:「是(Yes)。」

不過,原訴人指稱,其中一項有關移民部代表錯誤填寫詢問他是否需要傳譯員時剔了「是」,其後才改回「不是」,移民部解釋是填寫文書者出錯,法官接納解釋,相信事件純粹是手民之誤。

法官:就算有律師傳譯不影響遞解

另外,原訴人指於第2次聽證會上,移民部代表在明知原訴人有法律代表,仍准許原訴人法律代表缺席沒有提出質疑,原訴人指他曾向移民部代表明言,其律師沒有出席,移民部代表指原訴人毋須律師並繼續聽證會程序,認為原訴人明白整個過程。

法官深信即使原訴人在傳譯員及律師均出席審核聽證,其被遞解返回原居地之頒令也不會有任何改變。

法官深信即使原訴人在傳譯員及律師均出席審核聽證,其被遞解返回原居地之頒令也不會有任何改變。

法官認為,當時原訴人沒有打算反駁自己被判刑之事實,反而是當他發現自己被移民部下達遞解令後,才驚覺欲質疑自己刑事紀錄是否應為移民部接納,原訴人擬在本國尋找工作及申請永久居民身分,法官明言根據法律,當原訴人被判有罪後,在宣誓書中稱「願意承擔所有責任」,這就包括被遞解出境。

法官基於上述種種原因,相信移民部代表在審核此宗個案時,沒有存在誤判與程序不公,裁定原訴留學生司法覆核敗訴。
(星岛)
埃德蒙顿中文网 埃德蒙顿中文网 前一篇:阿省立法院前的集会,反对在爱城唐人街设置毒品注射站
后一篇:如此优秀却被制度抛弃 多伦多华裔医科生的悲剧

编辑注:新闻主要来自于摘录和编译。我们尽量给读者提供全面的信息。新闻并不反映本网的立场。